建筑工程
来源:太康律师时间:2023-05-27 17:30:44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相关阅读:
处理建筑工程纠纷的几种方式,分别都有什么特点?本站律师:文泳星
咨询电话:15346090331
执业证号:14116201810039912
执业律所: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专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事务、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等